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
简介
城市污水厂的运行管理,同其他行业的运行管理一样,是企业生产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工作的总称,是企业各种管理活动(例如: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的一部分,是企业各种经营活动中最重要的部分。城市污水厂的运行管理,指从接纳原污水至净化处理排出“达标”污水的全过程的管理。
大背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5]110号“关于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中第一次提出,“为防止水域发生富营养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式、半封闭水域时,应执行《标准》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在法规层面上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的适用范围直接扩大到绝大多数城镇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水质管理工作是各项工作的核心和目的,是保证“达标”的重要因素。水质管理制度应包括:各级水水质排放标准与水质检验制度,水质控制与清洁生产制度等。建立和健全城镇环保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是保证环保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之一。通过健全环保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污水排放的标准及相关责任,使水污染治理工作有法可依。
村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主要有政府自营、非政府运营两种方式。确定运营主体是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的过程,其中最主要的是经济因素。
运营管理特点:
①按需生产首先应满足城市与水环境对污水厂运行的基本要求,保证干处理量使处理后污水达标。
②经济生产以最低的成本处理好污水,使其“达标”。
③文明生产要求具有全新素质的操作管理人员,以先进的技术文明的方式,安全的搞好生产运行。
建议的解决办法:
在地理上相邻的城镇,由上一级政府出面,组成城镇联合体,进行捆绑招投标;由省级政府或者中央政府提供标准化的合同,以及各类专业层面的服务;在市场化的过程中,建立并完善政府的监管体系,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强化合同的长期竞争性,为市场化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